乙型肝炎。

乙型肝炎是丙型肝炎病毒(HBV)在身體中侵入的症狀的通用術語。HBV也被發現存在於血液,體液,尤其是液體和精液中。在成人的情況下,性活動被認為是主要的感染途徑之一。這種HBV可以通過使用醫療器械和注射針來侵入身體。這次,這是關於日本乙型肝炎的訴訟。

什麼是乙型肝炎。

自1948年以來已被迫在日本接種疫苗。那時,由於連續使用注射器,認為它被認為被感染了HBV,這被認為是該國估計的4000萬人。通常,即使病毒或細菌侵入到身體,免疫功能也將這些作為異物,並消除了身體。但是,如果HBV侵入到身體,那麼這種免疫功能不充分工作,它可能不會被認為是異物,因此它可以保持在體內(持續感染)。雖然持有身體病毒的人被稱為“載體”,但該載體的約10%將產生慢性肝炎並進行肝硬化和肝癌。據說有肝硬化和肝癌。被認為感染HBV的人因疫苗接種而受到疫苗,“全國性B型肝炎訴訟”被要求賠償等。基於對方的法律責任“是”。

最高法院的例子2006年和隨後的運動

最高法院承認HBV感染和人口疫苗接種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承認該國責任的判斷。回應這一點,原告(北海道的五個導致這一訴訟)詢問其他受害者以及類似的補救措施。然而,衛生部,勞動力和福利部拒絕了這一優惠,因此由於自2008年以來全國10個地區的地區法院,各地的受害者已經開始集體合規。

從2010年5月在札幌地區法院開始的結算討論。這是由原告和國家的原告和國家之間完成的,並在未來起訴的人,並確認薩帕多洛地區法院於2011年5月被札幌地區法院接受,國家將接受原告和國家6月份。通過從該國正式道歉,在該國,國家和國家原告和國防集團建立了基本協議。

本基本協議是基於“特殊措施對指定的B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福利等的特殊措施”(特別措施法案)建立。

基本協議和摘要

2011年結束的基本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1. 該國負責責任,正式對受感染的受害者和喪親之戀
  2. 沉降和內容的程序和內容
  3. 後續訴訟(2011年1月12日起訴訟協會)
  4. 其他關於解決的通知(我們將努力根據基礎協議正常和快速地進行。此外,該國將為人民廣泛了解,關於定居點的程序和內容)
  5. 週期等(國家致力於啟發和宣傳,因此肝炎患者可以在沒有過度偏見和歧視的情況下充滿信心。此外,促進肝炎病毒檢測和與肝炎醫療相關的研究,我們努力採取必要的措施,如促銷,醫療費用等)

要解決的人的認證標準是什麼?

Sedin乙型肝炎的授權要求如下。

  1. 乙型肝炎病毒持續感染病毒
  2. 我收到了7歲的疫苗接種(我可以證明我正在接受母親和兒童筆記本和疫苗接種疫苗和其他材料)
  3. 在群體疫苗接種時連續使用注射器
  4. 不是母親的孩子感染(母親是HBS抗原測試和HBC抗體檢查等,或者不被認為是母親和兒童感染)
  5. 沒有感染的原因,除了群體疫苗接種疫苗之外的任何內容